员工申诉制度

浏览量:230    发布时间:2025-09-03

1. 目的

为了向公司员工提供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正式渠道;有效防范公司内不同层次管理权的不当使用;提高公司内部自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

3. 职责

3.1 工会主席,负责文件审批;

3.2 工会委员会,负责文件审核及制度执行监管;

3.3 工会委员,负责文件编制;

3.4 全体员工,负责制度执行。

4. 定义

4.1 员工申诉,是指员工认为其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者发现其他员工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时,通过正确方式向公司工会反映其意见或建议的行为。根据一次性申诉人数的不同,员工申诉可分为个人申诉和集体申诉。员工申诉采取书面、签名形式进行。

4.2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是指员工在职期间

违法犯罪;

● 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

● 违反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

● 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有不恰当或不道德行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

● 其他可能会对公司利益造成影响的行为。

4.3 员工反映情况,是指员工就其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事情,在无法实现逐级汇报的情况下,向公司工会如实反映。员工反映情况采取电话、记录姓名形式进行。

5. 内容

5.1 全体员工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的义务,有正当申诉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反对不正当的员工申诉,员工在向公司提起申诉时,必须对自己的申诉行为负责。

5.2 公司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2.1公司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5.2.2公司单方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公司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5.2.3工会有权对公司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公司应当予以协助。

5.3  员工申诉及其处理过程中,公司工会有义务向员工提供咨询服务,协调劳动关系。

5.4  公司工会是员工申诉的应诉部门;工会主席是员工申诉的应诉人;人事部经理、人防事业部和工会主席是员工申诉的处诉人;总经理是员工申诉的处诉审批人。

5.5  员工反映情况不被视为员工申诉。由工会主席会同相关部门的部门经理协商处理,向总经理汇报。

5.6  员工在向公司提起员工申诉时,须向公司工会提供手写的申诉材料,通过邮寄或本人送交工会主席。

5.7  为维护员工申诉调查的公正性,书面申诉材料应当避免宽泛、笼统的陈述,详见附件《员工申诉流程》。

5.8  公司工会在收到员工申诉材料的三个工作日内会同人事部启动员工申诉调查。详见附件《员工申诉流程》。

5.9  在员工申诉调查期间,申诉人有义务配合公司的调查行动。因申诉人不配合公司调查,导致调查无法进行时,公司保留依照《员工手册中员工奖惩制度对申诉人进行处分的权利。

5.10 启动员工申诉调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由工会主席会同人事部经理约谈申诉人,给予其书面的员工申诉答复。详见附件《员工申诉流程》。

5.11 员工申诉人在收到员工申诉答复后,如果存在异议,可以在之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要求公司复查。

5.12 由总经理任命员工申诉复查人,工会主席会同复查人进行复查,复查人向总经理汇报。

5.13 针对员工不按照公司内部正式渠道申诉或反映情况,在公司内部或外部散布不实信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行为,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5.14 公司对员工申诉过程中的所有活动保密,同时要求员工申诉人、被申诉人及相关员工的言行符合公司保密要求。针对违反公司保密要求,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行为,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5.15 本制度编写入公司《员工手册》。每一位新入职人员都应该在了解本制度内容之后,在愿意接受本制度约束的前提下签字确认。员工签字文件应归档至该员工的员工档案中。

6. 审核

6.1 本文件每年审核一次。

6.2 工会委员会对本文件实施审核,工会主席对本文件进行审批。

6.3 当实际执行与文件描述发生冲突时,工会委员可以申请本文件审核,由工会主席审批。

6.4 所有审核行动均应有书面记录。


附件:员工申诉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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